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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省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事业单位新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2013-07-22 00:07:10 字号: | | 【 打印 】

市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市直事业单位新岗位设置工作,经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到目前已经基本结束。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启动事业单位新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新岗位起聘时间、工资待遇兑现时间 

事业单位新岗位聘用人员的起聘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被聘用到新岗位人员兑现工资待遇的起始时间为2012年1月1日。

二、 新岗位聘用需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 制定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应当按照《白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白人社联发〔2010〕96号)的规定,认真制定本单位新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聘用方案需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主管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报市人社局事业科备案。

(二) 认真组织新岗位聘用工作。新岗位聘用主要人群是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以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为目的,紧紧围绕德、能、勤、绩、廉等绩效要素,突出专业特长,突出个人业绩,形成量化指标,结合各单位、各行业和各专业特点,制定有效的竞聘办法。通过这个办法有效分类排序,排出具体名次,依次产生聘用人选,择优聘用。绝不能简单以工龄长短为依据,也不能搞简单的职工投票方式决定,更不能搞简单的领导下指令确定人选。新岗位聘用人选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 做好新岗位聘用备案及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各单位新岗位聘用人选确定后,要按照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白城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通知》(白人社联发〔2010〕100号)要求,做好新岗位聘用人员的聘用备案和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同时,聘用合同到期的单位要组织好聘用合同续签工作。

三、 工作要求

(一) 要加强领导。各部门要落实领导责任制,确定一名局级领导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新岗位聘用工作,对本系统事业单位新岗位聘用工作全权负责。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部门人事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保证所属事业单位新岗位聘用工作有效实施。各事业单位要建立新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新岗位人员聘用工作。

(二) 要严密组织。事业单位新岗位聘用工作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专业技术人员十分关注。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采取措施,精心安排,缜密组织,稳步实施。要切实从专业技术人员利益出发,认真解决聘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新岗位聘用工作稳步推进。

(三) 要坚持标准。新岗位是依据国家和省的文件规定标准比例设置的,是事业单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的重要基础。各单位在组织新岗位聘用时,必须严格按照设置的岗位数额和岗位聘用条件聘用人员,不得突破岗位限额,不得降低岗位聘用条件。各单位岗位设置数额以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为准。新岗位聘用标准依据白人社联发〔2010〕97号、98号、白人社发〔2010〕99号、130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 要提高效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已经进行一年了,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盼望、热切关注。元旦和春节“两节”将至,为了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过上快乐的节日,我局将集中安排人力,集中办理事业单位新岗位聘用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事业单位新岗位聘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抓紧组织实施,尽快聘用到位,争取在明年一季度末全面完成市直事业单位新岗位聘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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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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