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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源市招考选调生公告

2013-06-09 12:23:11 字号: | | 【 打印 】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央、省关于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结合2011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辽源市面向省内外高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部门工作。现将招考选调生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对象

2011年辽源市计划选调39名大学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选调对象为省内外全日制国民教育院校2009年、2010年和2011年毕业的大学(含独立院校、二级学院)本科生、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网络学院、成教学院、民办学院及专升本的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具体选调名额和职位要求见附表。

二、选调资格条件

除具备《2011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好,组织观念强,作风朴实,有吃苦和奉献精神。

2、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3年4月7日至1975年4月7日期间出生),且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4、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具有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身份,或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或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且符合选调岗位专业要求。学生干部指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校、院系学生会干部。

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与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个人申报职位、高校组织推荐。委托各高校通过校园网等形式宣传选调生工作,并负责组织推荐。学生个人提出申请,高校对报名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2011年辽源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每人可填报三个志愿。高校对推荐的选调生在本校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经确认无其他违法违纪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等问题的,可填报相关材料。请各高校有关部门务必于4月12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辽源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复审。报送的材料包括《高校推荐选调生情况汇总表》、《2011年辽源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政审材料、公示证明材料、大学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省外高校可先将推荐材料传真辽源市委组织部,再将原件用特快专递寄辽源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传真:0437-3312955;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辽河大路515号,邮编:136200)。

2、资格复审、网络报名。辽源市委组织部于4月6日—12日对各高校推荐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反馈复审结果。经复审合格者于4月7日—16日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net),按照第一志愿填报的职位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一经网络报名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参加2011年全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和省内其他地区选调生的考试。

3、考试。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与2011年全省公务员考试一并进行。笔试时间为5月15日,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2011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申论》,三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照招考计划,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18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考生成绩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确定面试人选;若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4、调剂

笔试、面试结束后,如有选调岗位未录满情况,则从进入面试范围内未录取考生中按如下顺序进行调剂。第一轮调剂:按照考生所报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用。如遇志愿相同、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调剂;若志愿相同、各科成绩均相同,则由所报考招录单位确定调剂录用人员。第二轮调剂:在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中,以笔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取与空缺岗位相同人数进行报考人员与招录单位的双向选择。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调剂;若各科成绩均相同,则由招录单位确定调剂录用人员。进行第二轮调剂时,取消招录单位的专业限制。

5、体检、考核和录用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照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和调剂录用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市委组织部指定医院,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考部门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辽源市委大楼内和辽源党建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履行录用手续。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和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录用的,或本人放弃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视情况决定是否补录。

6、使用和管理

录用的选调生,要参加岗前培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区)纳入公务员正常管理轨道,对思想工作表现突出,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列入后备干部队伍,比较成熟、具备条件的要及时提拔到适当的领导岗位上来。新录用的选调生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选调生要与所报考单位签订协议,试用期满后三年内不得调动,满三年后再进行公务员登记,违反此规定的取消其公务员身份。

四、相关要求

1、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规定应予回避,不得报考该招考单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生和各高校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辽源市委组织部将在辽源党建网上及时公布选调工作的有关信息,请考生注意查询。咨询电话:0437-3315701。

 

附件:

 

2011年辽源市招考选调生职位及其一览表.xls 2011年辽源市招考选调生职位及其一览表.xls (55.50 KB)
2011年辽源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双面A4纸打印).xls 2011年辽源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双面A4纸打印).xls (24.00 KB)
2011年辽源市选调生高校推荐情况汇总表.xls 2011年辽源市选调生高校推荐情况汇总表.xls (17.00 KB)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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