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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延边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10-28 15:21:05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吉林延边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65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8:00至2020年11月7日下午3: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0年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2020年延边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指导意见》(延州人社联字〔2020〕2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政策要求,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8所中小学,提供了58个岗位,共招聘16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0年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27日至2002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学历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文件规定,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试用期内仍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20年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延边州内现在编在岗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回避政策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2020年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8:00至2020年11月7日下午3:00。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0/jl/10ybyj/),选择“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jpg格式(小于100kb)红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考生需仔细阅读《2020年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按要求上传本人签字的《2020年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
 
  2020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8:00至2020年11月7日下午4:30。
 
  2.延吉市教育局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1月7日下午4: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下午4: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延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8:00至2020年11月8日上午11:00。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在2020年11月11日上午8:00至11月13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
 
  (六)有关规定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 2020年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核实考生信息等与考试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60分。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时间初步定为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至10:3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020年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如考生未能提交《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聘用。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0年11月9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2等送至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延吉市人社局3楼),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yjrc.net.cn/)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二)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yjrc.net.cn/)网站发布的《2020年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1.面试前,由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本人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其中,2020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有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3.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录取,其他人群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体检工作由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调剂
 
  总成绩公布后,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或无人进入体检环节的,在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同时未被本人报考岗位确定为体检对象、且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所有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在尊重考生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并对调剂人员进行公示。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yjrc.net.cn/)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延边州外),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以上两种情况均不再进行递补。
 
  (三)2020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yjrc.net.cn/)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延吉市教育局不会打电话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组织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3-4303535。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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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0年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xls
 
  附件3:《2020年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4:《2020年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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