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吉林 > 招考公告 > 公务员 > 正文

2019年吉林省招录选调生公告

2018-11-22 09:17:59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吉林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已公布,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吉林省2019年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高层次选调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执政骨干队伍,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吉林省决定2019年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招录一批高层次选调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往届毕业留校从事教学、科研、思想政治工作及行政管理的在编教职工也可参加选调。
 
  二、选调单位
 
  详见《吉林省2019年选调单位一览表》。
 
  三、选调条件
 
  招录的选调生除具备《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2.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
 
  3.博士研究生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第一学历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985”“211”工程建设高校毕业。
 
  5.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还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含学校认可的学生社团干部);③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等荣誉;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参加选调。
 
  四、选调政策
 
  1.单列“吉林省委组织部高层次选调生专项编”,编制和职务由省委组织部单独管理。
 
  2.新录用选调生安排挂职担任乡镇党政副职2年,重点向贫困县(市、区)倾斜,期间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选调生在村工作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
 
  3.博士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任职定级为副处级干部,2年锻炼期满后,安排挂职或担任县(市、区)政府副职;不足2年工作经历的定为正科级干部,2年锻炼期满后晋升为副处级干部,安排挂职或担任县(市、区)政府副职。
 
  硕士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任职定级为正科级干部,2年锻炼期满后,安排挂职或担任乡镇党政副职;不足2年工作经历的任职定级为副科级干部,2年锻炼期满后晋升为正科级干部,安排挂职或担任乡镇党政副职。
 
  选调生2年锻炼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通过多向选择回省直机关工作,或到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工作。
 
  4.录用后,实行跟踪管理培养,安排跟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跟班”学习半年以上,选调生锻炼期间参与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对锻炼期内连续评为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5.给予安家补助,标准为博士选调生每人10万元、硕士选调生每人8万元,分三年发放到位,免征个人所得税。选调生工作不满三年离开我省的,不再发放剩余安家补助,已发放的补助不予收回。
 
  6.代偿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
 
  7.由选调生工作地提供周转住房。
 
  8.免除报名、体检、培训等费用。
 
  9.对于不能如期毕业的拟录用人选,保留其录用资格至2019年12月31日。
 
  五、选调程序
 
  1.推荐人选。报名人员填写《吉林省2019年定向招录高层次选调生推荐表》,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和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决定是否推荐并加盖公章。推荐人选须同意服从组织分配。
 
  2.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人员于11月19日将《吉林省2019年定向招录高层次选调生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我部驻校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18年11月20日8时30分至11月21日14时,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ks.cn)报名,每个考生只可填报1个志愿。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3.考试。考试分面试、面谈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得分80分以上的人选列为拟选调人选;面试得分60分以下的人选,不列入选调范围;面试得分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人选,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量、择优选调。面谈重点了解考察考生德才表现和综合素质。
 
  4.签约。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面谈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未通过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环节,予以解约。
 
  5.体检。12月上旬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6.考察和公示。着重考察拟选调人选的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情况。同时,通过各高校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录用审批。2019年,待拟选调人员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431—82739600。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8日
 
  点击下载>>公告附件:吉林省2019年选调单位一览表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