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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吉林公务员考试辽源市党群机关面试入闱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5-10-26 14:42:14 字号: | | 【 打印 】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下半年吉林公务员考试辽源市党群机关面试入闱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发布如下:
关于2015年辽源市党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闱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为保证2015年辽源市党群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定于2015年10月26日,组织进入面试人员(以下简称: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生的确定
  面试考生按照招考计划,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及格线为100分),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按招录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复印或打印件均用A4纸,并在每页右下角本人手写签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同一张纸上复印身份证的正反面)。
  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必须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及复印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的人员还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如不能提供原件,需由档案保管部门提供复印件,标注“此件复印至原件”并标注出具时间及加盖保管部门公章。)
  3.资格复审前,请考生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一份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提供本人的学信网用户名及密码。
  4.笔试准考证和笔试成绩单。
  5.网上报名时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有资格审核员审核同意字样,正反面打印)。
  6.与笔试报名同底版的2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报考岗位及姓名),面试费80元。
  7.《考试报名登记表》。
  8.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如:1.要求有“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2.要求中共党员职位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3.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的职位,优秀村干部需提供“本人自荐、群众举荐经乡镇党委推荐,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的证明”,大学村官需提供《吉林省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说明:“2015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五大”等高校毕业生除外。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未按期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情况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资格复审地点为辽源市委东二楼会议室(辽源市辽河大路4227号)。
  四、其他说明
  1.参加面试考生应具备《2015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生与招录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录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全国范围内的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违反公务员考录诚信规定并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8月10日仍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2.建立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出现的不诚信问题记录在案,以树立诚信报考的良好风气。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存在不诚信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考生均不得报考。
  凡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隐瞒在读学生身份等真实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者,2年内不得报考;试用期内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
  3.放弃面试资格人员,需要本人出具手写的《放弃面试书面声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职位、准考证号码、报考序号、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手写签字、时间等。考生可发送传真至辽源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电话(传真):0437-3315701;考生也可将身份证与手写的《放弃面试书面声明》放到一起拍张照片,将照片传至邮箱(120555021@qq.com)后,并电话告知干部三科。
  4. 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除提供所需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辽源党建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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