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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选调6名检察官 28日报名截止

2013-08-06 16:07:51 字号: | | 【 打印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公告


  为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有关规定,经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新余市渝水区委同意,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检察官。


  一、选调名额


  公开选调检察官6名,其中:文秘岗1名,侦查岗3名,其它检察业务岗2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检察官、法官条件;


  2、身体健康。


  (二)具体资格条件


  下列资格条件中,学历、工作年限、年龄等均含本级或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检察事业,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其中文秘岗还须有较强的文字写作与综合表达能力;


  2、检察院或法院在编在岗正式公务员,并具有2年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毕业的一年以上)检察院或法院工作经历;


  3、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侦查岗限男性,其余不限;


  5、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处分期限内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其它不适宜参加公开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28日17:00时止。


  2、报名方法: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自愿、诚信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519办公室。现场报名者报名前可到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索取《报名登记表》和《公开选调检察官单位证明表》,也可登陆下列网站下载:


  正义网(http://www.jcrb.com)


  江西检察网(http://www.jx.jcy.gov.cn/)


  新余检察网(http://www.xy.jxjcy.com/)


  渝水检察网( http://www.ysjcy.gov.cn/)


  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公开选调检察官单位证明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审验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不退回)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通过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报名的,须登陆上述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公开选调检察官单位证明表》,填写完毕后,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邮件寄送至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519办公室,邮寄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仙来新城校园路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519办公室,电子邮箱:475333129@qq.com。报名时未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须最迟于考试开考前1天(10月12日下午17:00时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接受审验。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填报,即不得更改(除非该报考岗位被取消)。选调岗位与报考人员比例未达到1:5的,一般取消该岗位的公开选调或适当减少公选岗位名额(如公选岗位有特殊工作需要的,经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开考)。若报考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公告取消该岗位后,考试开考前1天(10月12日下午17:00时前)改报其它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入考试总成绩。


  全日制法学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检察实务和法律专业知识。


  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闱面试)。


  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意识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2012年10月14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为体检人选)。


  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再进行体检。体检工作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导致考察工作无法进行的,取消该考察对象选调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注重考察其与拟从事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六)研究决定


  根据体检情况,由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拟选调意见,提交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选调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


  (八)调动


  根据公示情况,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事项


  1、选调人员享受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同等人员待遇。


  2、未尽事宜由中共新余市渝水区委组织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新余市渝水区委组织部0790-6241180;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0790-7079917。


  附件: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登记表


  附件: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单位证明表


 


  中共新余市渝水区委组织部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


  2012年8月17日

 

附件1: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照片

出生

年月

 

参加工

作时间

 

政治面貌

 

身份证

号 码

 

身体状况

 

 

学历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

校及所

学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

校及所

学专业

 

行 政

职 务

 

行政

职级

 

法律职务

 

报考职位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近两年

年考度

考核情况

 

 

 

 

 

发表时间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

获奖情况

 

 

 

 

 

 

 

 

 

 

 

 

 

 

 

 

 

 

 

 

 

 

 

 

 

 

 

 

 

 

 

 

 

 

 

 

称 谓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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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名表所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报考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随时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考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

查意见

 

 

附件2: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单位证明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

号码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

组织

人事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工作简历一栏,请详细写明从第一学历起,包括职务变更等情况;

2、单位意见一栏,请工作单位填写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签章;

3、主管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一栏,请相关单位填写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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