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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储备物资管理局2012年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3-09-13 02:34:22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国家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现将我局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本职位最低笔试

分数线

 

物资管理处油料管理工作科员

 

商纯纯

473239421619

101.2

毛广良

473239281804

 

473250121305

李晓龙

473214231430

 

473244180515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2年2月22日上午9时

    考生请在面试当日上午8:30分到达候考室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截止当天8: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山西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大楼六楼会议室(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81号(华明大酒店旁))。

    乘车方式:从太原火车站可乘11路到狄村下车或乘812路到电机厂下车即到。

    三、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

   (一)面试确认

    我局将根据面试人员名单,于2月16日按照考生报名时登记的电话逐人进行面试确认,考生亦可主动联系进行面试确认。考生联系电话有误且未主动联系我局而无法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2天前告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会将该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二)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12年2月21日上午12:00前到山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报到,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已毕业人员)等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对于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凡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

    四、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原则和办法

    1、原则和办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实行等额考察。如在考察或体检阶段,第一人选主动放弃或不合格,将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2、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其他事项

    (一) 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未带身份证者,不得参加面试。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如携带通讯设备而未上交者,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二) 在面试前,考生要签订保密协议。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三) 面试前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四) 考生面试期间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 联系人:王新建、裴晋清、李锐

    联系电话:0351-7074943、0351-7040346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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