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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余渝水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45人】

2023-09-04 09:37:34 字号: | | 【 打印 】
  2023年新余渝水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45人。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招45人!2023年渝水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发布
 
  为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人员力量,决定面向渝水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渝水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5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本人具有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实际管辖的户籍(新余高新区、仙女湖区所辖的户籍除外),户籍落户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
 
  3.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目前在岗且在渝水区社区连续工作满1周年及以上的(2022年9月及以前在社区工作)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临聘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
 
  (二)加分条件
 
  1.持有国家承认的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持有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已参加2023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暂未发放证书的,如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可同等加分(提供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结果)。
 
  2.经统一招聘的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目前在岗且在渝水区社区连续工作满1周年及以上的(2022年9月及以前在社区工作),可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加5分。
 
  以上所有加分项不能同时使用,按单项最高分计入笔试成绩。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
 
  7.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8.第十一届村(居)换届选举“十不选”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实施“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渝水区民政局8楼会议室(站前西路延伸段渝水区社会服务中心大楼西面8楼)。
 
  4.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亲笔签名的《2023年渝水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近期同底版的1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本等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加分项及放宽年龄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持证加分的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经统一招聘的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加分的提供所在街道(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放宽年龄的提供所在街道(办)出具的有效证明及近一年的工资流水。提供出具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应该承诺证明的真实性,若出具虚假证明,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报名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6.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笔试
 
  原则上报考人数需要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或以上才能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要求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方能开考,并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1.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地点渝水区民政局8楼会议室(站前西路延伸段渝水区社会服务中心大楼西面8楼)。
 
  4.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政策理论和社区业务、办公自动化基本知识等,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时,同一岗位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考场,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应标准,引入修正系数计算最终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面试最终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修正系数。考场平均分、考场修正系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数,计算修正系数不统计缺考及违规人员成绩。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因孕产需延缓体检相关项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2.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选岗
 
  1.公示。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后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2.选岗。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根据既定的社区空缺岗位,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选岗。因怀孕暂未完成体检的人员一并选岗,所选岗位暂预留,等体检结论出具后,合格则予以聘用,不合格则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1.试用期规定。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所聘人员进行为期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对考核不称职的由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达辞退通知书不予聘用,考核结果称职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备案管理。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现有社区居委会人员同等待遇,办理在社区工作期间的“五险一金”。在以后换届选举中,落选人员直接解聘辞退,所有在社区居委会的待遇同时终止。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提供真实信息,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在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在“精彩渝水”微信公众号、“政务渝水”微信公众号发布。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4.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由渝水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0-6235191(区民政局)。
 
  附件:2023年渝水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渝水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5e4pMBWGuBSbwzdiM7H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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