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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

2023-07-10 09:53:25 字号: | | 【 打印 】
  2023年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已发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3年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23年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2023年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减计划事宜
 
  根据《公告》要求,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按以下情况处理:乡镇岗位或学历要求仅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其他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后,按照剩余的招聘计划数,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重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核减或取消计划按照不足核减1个计划时不核减的原则进行。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现将核减面试岗位具体情况公布如下:九江市修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岗2(岗位代码100401069)、九江市柴桑区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代码100421030)、武宁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技术员(岗位代码100422005)、永修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会计人员(岗位代码100424018)、庐山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综合岗3(岗位代码100426018)、都昌县河道湖泊和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技术员(岗位代码100428008)、都昌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文秘岗(岗位代码100428021)、都昌县应急救援中心综合岗(岗位代码100428032)等8个岗位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按《公告》要求各核减1个岗位计划,按核减后的计划数1:3的比例重新确定入闱面试人数(详见附件1)。
 
  二、面试
 
  (一)面试对象
 
  1.报考《2023年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岗位表》(以下简称《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拟入闱面试人员(详见附件2);
 
  2.报考《2023年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卫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的拟入闱面试人员(详见附件3);
 
  (二)面试准考证领取
 
  1.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17:00(工作时间);
 
  2.报考《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的: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17:00(工作时间)。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详见附件4),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生因故不能前来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代领。对委托他人前来领取的,除须提供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复印件外,还须携带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及有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委托书。
 
  (三)面试时间
 
  1.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面试分三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至16日(星期日);
 
  第二批次: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至23日(星期日);
 
  第三批次:报考彭泽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岗位代码100429010)、永修县融媒体中心女播音员(岗位代码100424003)、德安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岗位代码100425023)、九江市柴桑区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岗位代码100421005)等岗位的播音主持专业面试另行公告。
 
  2.报考《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的: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至30日(星期日)。
 
  具体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考生须于面试当天早上7:00到达面试地点,迟到4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地点
 
  九江市人事考试人才培训基地(九龙街青竹路6号)。
 
  (五)面试内容及方式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内容类别不同,面试按照报考《事业岗位表》、《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分为两个类别,每个类别面试分开组织实施。
 
  1.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2.报考《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医疗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总分100分。
 
  面试采用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六)拟入闱体检分数合格线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则不核减(或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公告已核减计划的岗位除外),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2.报考《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40÷面试总分)。
 
  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拟入闱体检(体测)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测)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体检(体测)。
 
  三、体测
 
  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政府专职消防员8个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岗位(岗位代码100401053——100401060),拟入闱体测人员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时间初定于2023年8月5日(星期六)。
 
  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一)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二)体检的原则
 
  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1.市直岗位体检时间和地点:
 
  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初定于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
 
  报考《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初定于2023年8月2日(星期三)。
 
  体检集中地点:原九江市沃尔玛广场(九江市庐山南路265号)。
 
  2.报考各县(市、区)岗位拟入闱体检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由报考岗位所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发布。
 
  (四)体检的方法
 
  考生实行封闭式体检。医务人员和考生均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体检。
 
  (五)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注意的事项
 
  1.请考生下载《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5),仔细阅读并签名。
 
  2.考生须于体检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考生体检须知》、书写笔、近期免冠1寸照片(与面试准考证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
 
  4.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6.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做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妇科、X光等)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
 
  用人单位需调阅考察对象的档案,请考生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个人档案在考察期间能顺利调阅。考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考察对象无违法乱纪,参与邪教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部门出具);2.有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应出具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材料,有无违纪情况;3.考察对象近三年来学习工作小结。请考察对象提前做好准备。以上材料如需开具调档函、介绍信的,请和用人单位联系开具。逾期未能提供档案和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792-8558609。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
 
  附件:
 
  1.《核减计划表》
  2.《事业岗位表》拟入闱面试人员
  3.《卫生岗位表》拟入闱面试人员
  4.《面试准考证领取地址》
  5.《考生体检须知》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8日
 
  文章来源:http://rsj.jiujiang.gov.cn/zwzx_211/gggs/202307/t20230708_6081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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