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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公务员将享工伤保险

2016-05-06 10:09:07 字号: | | 【 打印 】
  5月5日,江西公务员考试网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南昌市正式出台《南昌市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7月前将实现全部参保到位。
  据介绍,4月开始,南昌市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实行工伤保险,并要求在今年7月1日前全部参保到位。南昌市本级和未经南昌市人社局委托代办的县区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工伤认定由南昌市人社行政部门认定;经南昌市人社局委托代办的县区,其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工伤认定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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