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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复审及体检通知

2013-06-20 12:07:29 字号: | | 【 打印 】

请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于2010年9月3日(星期五)9:00-11:30,持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镇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镇江市九华山路9号)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期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后即在现场领取体检通知单,交纳体检费300元/人。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公安局
二○一○年九月一日

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下:

1、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已退役士兵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退役证;

3、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4、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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