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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13年选聘村官任职有关事项公告

2013-07-21 16:37:16 字号: | | 【 打印 】

  苏州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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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苏州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合格线、资格复审及面试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太仓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男性职位91.5分,女性职位101.5分。


  二、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每类职位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男性46名(最后三名笔试成绩同分,并列进入),女性15名。


  2.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地点: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柳州路38号)。


  3.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有:


  (1)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获奖荣誉证书、政治面貌及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的相关证明:学生党员的须出具所在院系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非学生党员的,须提供学生干部证明材料(说明何时间段担任何职务):担任过校级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团干部等职务的,须由校级学生工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担任过院系及以下的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团干部、班干部(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及以上)等职务的,须由所在院系党组织或学生工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省、县(市、区)两级项目办公室审核盖章同意推荐的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在选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3)进入面试缺额部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三、面试


  1.时间:2013年5月18日上午8:00


  2.地点:太仓市行政中心4号楼三楼(县府东街99号)


  3.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通知》上的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联系人:史燕萍,联系电话:0512-53534846


  附表:苏州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名单


  苏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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