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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数字推理备考计划

2013-06-15 06:30:18 字号: | | 【 打印 】
  数字推理是公务员考试的常考题型。它一般是以数列的形式出现,且其中有一项空缺(空缺处可能是首项,也可能是中间某项或尾项)。数字推理题的要求就是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最合适的一项来填补空缺处,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数字推理的备考,考生要制定出一个时间表。因为数字推理要求考生对数字本身以及数字间的关系有极强的敏感性,这一敏感性需要长时间的训练来养成,很难在几天之内速成。下面是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w.org/jiangsu/)根据其多年的公务员研究总结出的一些学习方法,供考生参考。

  第一阶段,培养数字敏感性   建议考生不要在复习的一开始就急于大量的做题,最好先通过少量做题来培养数字敏感性。可以背诵30以内数字的平方数、10以内数字的立方数、6以内数字的四次方,4以内数字五次方、六次方;熟悉200以内质数表;熟记一些经典因数分解,例如:209=19x11,133=7x19;熟记一些数字间的联系,例如:可把1,4,9这个数列,看作是1,2,3的平方,也可看作是5^0,4^1,3^2,或者是9=(4?1)^2等等。

  第二阶段,精做习题   在经过一定练习题的训练之后,考生在这一阶段的复习重点是把每种类型的试题都做几遍,达到做透、做熟练的程度。

  第三阶段,归纳方法   在第二阶段做习题时,考生可能发现在做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上已归类的题时知道从什么地方入手,可一旦试题脱离了归类,就不知从何下手,或者错误地尝试太多次之后,才能找到正确的规律。针对这种情况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建议考生把平时自己做过的试题按特征进行归纳总结,例如数列在8项以上的,通常是多重数列;有“0”出现的,通常不是等比数列;数字靠近幂次数的,可能是幂次修正数列等等。

  第四阶段,真题演练,总结方法   在这一阶段考生主要是做真题,把之前已经掌握的解题方法和技巧运用到实际,通过大量真题的演练,系统、全面的总结各类试题的方法和技巧,达到熟练的程度。历年真题可在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上查找。   以上四个阶段中,第一、二阶段属于基础普及阶段,第三阶段是决定考生能否快速做题的关键所在,考生重视这一阶段的练习;通过第四阶段对真题的演练,主要为了能熟练掌握一套科学的解题方法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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