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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生产安全事故缘何频发

2013-07-04 17:27:18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已结束,几家欢喜几家愁,无缘的考生请勿气馁,可提前准备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考生如需系统复习方案,可参考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备考。
  以下是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w.org/jiangsu/)专家整理的一系列申论热点可供考生参考。   生产安全事故缘何频发   【背景链接】
  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造成百余人遇难的吉林德惠“6·3”特大火灾事故带来的伤痕未弥,6月11日,江苏省苏州燃气集团又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连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牵动国人神经,更警示着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
  【原因分析】
  接连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说明了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着突出问题。这些事故的频发,与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的监督管理责任等不无关系。
  首先,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违规违章不得力;另外,一些企业不能很好地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心存侥幸,不吸取教训,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导致同类事故多次发生。一些小煤矿、小矿山投入不足,技术装备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低下,重大隐患长期存在,得不到有效治理。
  其次,一些地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有的基层监管人员“怕”字当头,执法不严、工作不实,极个别的甚至失职渎职,一些事故背后存在以权谋私和腐败问题。
  【具体对策】
  安全无小事。针对连发的重特大事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第一,推动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应当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作为主线。采取铁腕措施,强化“打非治违”工作,抓住一批因非法违法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典型案例,严肃追究企业和政府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协调有关地区组织公开审判,进行全国实况直播,强化警示教育。
  第二,在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方面,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加强指导监督,推动落实地方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企业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追究、严厉问责。抓住重大事故、典型案件,对责任人从严重处,绝不手软。以有效的问责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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