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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南通市如东县选调优秀青年人才公告(面向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2021-12-31 14:18:40 字号: | | 【 打印 】
  2022江苏南通市如东县选调优秀青年人才公告(面向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8点至2022年1月30日下午4点。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江苏南通市如东县选调优秀青年人才公告(面向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的源头储备,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名额
 
  (1)国内外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附后)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
 
  以上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毕业生。已在如东工作的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
 
  选调名额30名左右。在总体数量上保持男女比例相对平衡。
 
  二、选调条件
 
  1.选调对象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3.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选:
 
  (1)为如东发展急需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生态旅游和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以及城建规划、建筑工程、交通水利、工程管理、航道港口、生态环保、社会治理、法律、财务审计、经济金融等学科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任班长、院学生会副主席以上(或相应党、团职务)学生干部,或获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人员。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1.报名与初审。报名人员可登录如东组工网(网址:www.rdzg.org)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证件照,JPG格式,100kb以内)。同时上传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身份证,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职称、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下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8点至2022年1月30日下午4点。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筛选,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初试复审人员名单。
 
  2.初试与复审。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通过初试与复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评人员名单。
 
  3.综合能力考评。采取一定形式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能力考评在如东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来如参加综合能力考评的考生统一安排食宿,并视路程远近给予定额交通补贴。
 
  4.确定人选。根据初试和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5.体检和考察。组织进行体检,有关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6.公示和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纳入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二)选调人员到如东工作后,享受:
 
  1.一次性综合补贴。正式报到后,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给予10000元、6000元、5000元的补贴。
 
  2.专项津贴。来如东工作5年内,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按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800元的标准享受专项津贴。
 
  3.购房补助。在如东工作5年后,本人在如东购房且用于自住的,按照博士生每人18万元、硕士生每人12万元、本科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助,分三年发放。
 
  4.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统筹安排到镇(街道)、园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纳入全县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5.选调人员在如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如东组工网(www.rdzg.org)、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咨询电话:0513—84132590、84534101。监督电话:0513-81996816(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六、本简章由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文章来源:http://news.rdrc.com.cn/content.aspx?id=72157847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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