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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苏州市吴中高新区公司招聘简章

2018-09-07 10:03:46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下半年苏州市吴中高新区公司招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19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9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报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长兴街118号,吴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6办公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吴中高新区2018年下半年公司招聘简章
  吴中高新区是2015年经江苏省批准建设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长桥街道实行“区政合一”管理体制。现下属国有公司吴中高新创投公司、吴中城建公司、下辖社区因工作需要,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按各岗位具体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报名截止(2018年 9 月 21 日)前,在各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以社保参保证明为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四、报名方式
  1、101、103岗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好(另附自我介绍一份,详细说明近5年内从事相关工作经历、担任职务和所取得成绩,800字以内),并和学历证明、身份证、参保证明及相关证书等资料,于 2018年 9 月 21日前以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进行报名(邮箱:cqzzrsjrsk@163.com,邮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长兴街118号,吴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6办公室,邮编215128);
  2、102、104至112岗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好,并和学历证明、身份证、参保证明及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复印件,于 2018年9月17日至9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一周内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长兴街118号,吴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6办公室。
  3、报名登记表请注明应聘岗位代码和岗位名称,过后不再受理。应聘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保管,恕不退还。
  4、所提供全部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程序
  (一)、人岗相识度评估(笔试)
  1、101、103岗位
  先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估。对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履历及所提供资料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如果可以证明自己业绩和能力的材料均可提供,但自行对材料负责),评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这个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 102,104至112岗位
  先笔试。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条件符合者将通知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和范围。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110-112岗位笔试加分条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分别加1、3、5分;党员或有社会组织机构工作经验者分别加2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101、103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其中101、103岗位会有设置具体专业题目,其他岗位常规结构化面试题。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按总成绩人岗相适度评估(笔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人员。如最后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政审。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在第2、3名中酌情替补。
  (六)录用及待遇: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相关规定办理试用、录用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等岗位同性质人员待遇。录用人员与原单位人事关系解除需由本人负责。
  录用人员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咨询联系方式:吴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人事科,电话:0512-6708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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