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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2018-07-09 15:04:37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3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参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特制定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3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18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9日至2000年7月13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五)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在笔试与面试成绩加权得分基础上,中共党员加1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加1分,“具有2年以上村(社区)工作经历”加1分,加分可累积。
  (八)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工作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社区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2018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http://kfq.yangzhou.gov.cn/)
  2、扬州市人才市场/人才服务网
  (http://www.yzjob.net.cn/)
  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公示栏。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514-87150911。
  2、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最终学历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学历信息、相关加分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退役证、党员证或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资格证、社区工作2年以上的要出具所在社区证明及对应社保缴费记录等),同时提供《2018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片2张。资料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视作审核不通过。如有弄虚作假者,则直接取消资格。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方案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7月9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取得时间、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均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降低开考比例至1︰2;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7月15日0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成绩通过以下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
  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http://kfq.yangzhou.gov.cn/)
  2、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公示栏
  (三)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通过以下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
  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http://kfq.yangzhou.gov.cn/)
  2.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公示栏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通过以下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http://kfq.yangzhou.gov.cn/)
  2.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公示栏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再加上加分项的附加分,即考试总成绩=笔试分×40%+面试分×60%+附加分。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以下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
  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http://kfq.yangzhou.gov.cn/)
  2、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公示栏
  体检工作由扬子津街道统一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通过以下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
  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http://kfq.yangzhou.gov.cn/)
  2、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公示栏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子津街道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聘用资格备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子津街道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五、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聘用人员按照扬子津街道社区一般工作人员工资报酬待遇标准执行。聘用分配的原则为户籍优先,就近分配原则,同等户籍情况下,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分者优先选择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工委:0514—82222773;
  扬子津街道纪工委:0514—87151911。
  七、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150911。
  附件:
  附件1 2018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
  附件2 2018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