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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才工作迎利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只设大类

2018-03-24 16:39:19 字号: | | 【 打印 】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3月23日,全省人社系统人才工作座谈会在宁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8年,江苏省人才工作将迎来多项利好,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公开招聘方式、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等方面将有“新动向”。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得到修订
  据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将得到修订,公开招聘方式将得到创新,对管理、工勤技能岗位和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专业一律只设置到大类。探索试行公开招聘差额考察制度,招聘部门(单位)可按拟招聘人数的1:2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事业单位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进一步落实招聘单位用人自主权。
  试点工勤技能岗位招聘技师以上人员,可以不设学历、专业条件,直接由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岗位特点、人才特点等采取相应招聘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的细化措施,规范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着力化解因专业设置引发的各种矛盾,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甲医院、骨干企业等将试点职称自主评审
  2017年,我省试点了省内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卓有成效。2018年,我省将进一步有序推进职称评审权的下放。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将在巩固本科院校职称评审权下放成果的基础上,向省内所有高职院校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
  此外,还将选择部分公立三甲医院、大型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开展自主评审试点,继续向创新创业能力强、行业人才密集度高、职称工作基础好的设区市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职称评审过程将全程监督,我省将组织修订江苏省职称评定管理办法,向社会统一发布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情况,严格各级评委会评审范围,超范围评审的职称一律无效。
  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设立“青苗计划”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补助企业职工培训政策,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200万人。统筹实施产业技能大师培育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青苗计划”、急需紧缺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培养计划、乡土人才培育计划。推广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新建一批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乡土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全年计划新增高技能人才15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2万人。
  为激励职业技能人才的热情,我省还将健全竞赛成果激励转化机制,推动“以赛代评”。将竞赛成绩与职称评定、职业资格晋升挂钩。省级一类大赛第一名选手,可直接破格晋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各个层次竞赛第一名选手,由省市直接授予技术能手称号,可直接认定职业资格。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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