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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苏州常熟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8-03-20 17:12:16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苏州常熟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已发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9名备案制人员7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25日9:00-3月29日16:00,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生可结合2018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规[2013]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9名,备案制人员7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一、附件二)。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中国常熟(www.changshu.gov.cn)、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
  6、配偶或父母户籍在常熟的,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7、具备《2018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2018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二)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7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10、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8年3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2、招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招录对象为:本市范围内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苏州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3月25日9:00—3月29日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5KB以下;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上传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社会在职人员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如报考需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须上传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单或单位证明等)。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上传结婚证、在常熟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应上传父母双方在常熟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留学回国人员,除上传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生村官还须上传服务地所属镇组织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社会在职人员,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2018年3月31日下午4:00前取得。
  4、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3月25日9:00—3月30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16:00—3月30日16: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3月25日—3月31日的9:00-16:00;
  6、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3月25日—4月1日的9:00-16:00;
  7、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3月25日9:00—4月2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请在3月30日16:00之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0512—52805319;0512-52709235。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是否成功,请考生自行及时查实。
  8、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9、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8年4月3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并由人社考试部门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人社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1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考生自行于2018年4月18日9:00—4月21日9:30从网上报名系统(www.csjdks.com)中打印。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公布:考生可于2018年5月中旬登陆报名系统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5月20日—5月21日9:00-16:00。经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新颜路215号)。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所有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复审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复审合格,缴纳面试费时间:2018年5月20日上午9:00—5月22日下午4:00。
  通过资格复审的,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面试费用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完成缴费方视为复审成功。复审成功后,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同笔试费用减免程序,减免面试费用。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8年5月24日在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2、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人社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当天在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八、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事业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 csjdks.com)和招聘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事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事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录取备案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0512-52770821。
  十一、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二、本《简章》由中共常熟市委组织部、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业务政策咨询电话:0512—52805319。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512-52709235(网上报名期间开通)。
  附件一:《2018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二:《2018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三:《江苏省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四: 《专业参考目录
  中 共 常 熟 市 委 组 织 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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