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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通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辅助管理员简章

2017-11-15 08:37:35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南通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辅助管理员简章已发布,公开招聘环卫处辅助管理员5名,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报名地点: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办公室(启东市建设北路与中央大道交界处)。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开招聘辅助管理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在我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环卫处辅助管理员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环卫工作,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遵纪守法;
  2.作风正派,敬业奉献,品行良好,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和行政辞退、开除记录;
  3.男性,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年龄35周岁以下,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裸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高不低于1.68米,并持有C照以上车辆驾驶证。
  三、考试和体检
  1.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笔试结束后,在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总成绩分别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权重比例计算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
  四、聘用办法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人员与原单位订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正式录用后10天内与原单位协商终止合同或解除聘用协议,逾期的作自愿放弃处理。
  3.被聘用人员录用后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间享受环卫处正式工待遇。试用期结束经考察通过,享受环卫处辅助管理员待遇。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办公室(启东市建设北路与中央大道交界处)。咨询电话:83253085。
  3.现场报名。报名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无违法犯罪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予以办理报名手续。如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组织与监督
  考试由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组织,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纪委监督。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本简章由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解释。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