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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补充公告

2017-11-09 17:18:38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下半年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补充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同日,习近平主席签发第81号主席令决定从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该决定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月3日发布的《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南京市园林工程管理处、南京市玄武湖管理处、南京市考古研究院、南京市胸科医院、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金陵刻经处、南京晓庄学院、南京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东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的9个岗位招聘条件中虽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求,但不再作为报名资格审核事项,即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一招聘条件。
  特此公告。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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