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江苏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17年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

2017-09-20 08:45:5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已发布,应聘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投递自荐材料,岗位招满不再接受投档,投档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医院又名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开放床位2500张,2016年门急诊量180万人次,住院病人数8.8万人次。现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7个,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6个。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1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介入放射科医生
  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类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含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
  其中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正主任医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投递自荐材料(简历投递邮箱:rsk4923364@163.com),岗位招满不再接受投档,投档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报名咨询电话:0517-84923364。
  2、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就读学校、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等综合情况进行初步筛选确定来院考察人员。
  3、来院考察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按通知要求时间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处(淮安市淮阴区黄河西路1号,9号楼二楼)现场确认报名,联系电话:0517-84923364,联系人:杨志刚。
  (二)考核
  1、考核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者可免除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体检与考察
  1、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2、在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ahrss.gov.cn)、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asyy.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或调入手续。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待遇面议。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517-80831611;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0517-80872264。
  政策咨询电话: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0517-84923364。
  本公告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表.xls
  2.2017年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