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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四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新招录公务员应到司法所锻炼至少1年

2017-08-31 09:22:12 字号: | | 【 打印 】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近日,市司法局联合市编办、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为做好新形势下司法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目前,全市共有112个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803人,其中,专职在编人员381人,聘用人员422人。
  《意见》提出,司法所实行区司法局和街镇双重管理、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明确司法所是区司法局在街镇的派出机构,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尚未落实和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区,要在2017年底前落实到位。此外,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以提升人员素质为关键,建强司法所队伍。司法所长必须由政法专项编制人员担任,一般应为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适应基层司法行政具体工作需要。新公开招录的公务员在任职前原则上应分配至司法所锻炼不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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