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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考录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考察(政审)通知

2017-06-08 10:19:59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考录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考察(政审)通知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通知
  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已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请相关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一般岗位考生和参公管理岗位考生填写《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政审表》;公安岗位考生填写《江苏省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政审表》(见附件)。
  2、个人总结一份(打印、手写都可以),详细具体,至少2页纸。
  3、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综合评鉴意见(综合评鉴意见无固定格式),必须有学校(院系)公章;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工作单位出具综合评鉴意见,必须有单位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村(居)委会出具综合评鉴意见,必须有村(居)委会公章(报名后辞职的考生原则上还是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综合评鉴意见)。
  4、已婚的需要县级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必须有公章);
  5、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必须有公章);
  6、请考生提前确定个人档案所在地以便考察人员询问时可以告之,提前联系好工作单位、村(居)委会,届时需陪同考察人员一同前往进行访谈。
  7、近期2寸彩色电子照片(当场与考察人员商量如何交付)
  8、请考生尽快准备好相关材料,待考察人员联系时,当场交给考察人员。
  附件: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政审表
  江苏省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政审表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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