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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扬州市宝应县事业单位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通知

2017-05-11 17:16:29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扬州市宝应县事业单位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通知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宝应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宝应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考生名单附后),现就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一张。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其他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5月15日—5月1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中中路619号)404办公室;咨询电话:0514-88288307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愿放弃。
  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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