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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特点综合分析

2016-02-02 08:47:15 字号: | | 【 打印 】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近年来,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任务日益严峻复杂,公安队伍建设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为进一步提升公安院校教育培养质量,确保从源头上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水平,同时破解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难、专业人才引进难、艰苦边远地区招警难等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
  招录培养工作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工程”,专家表示:此次改革就是要建立健全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在“入口”上与其他公务员有明显区别。
  本次改革几大特点:
  一是从招警权限看,要求招警工作应当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市、县两级不得自行招警,有利于进一步严把公安机关“进人”关。
  二是从招警模式看,突出表现为建立了“双轨”招警机制,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和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单独招录两种方式。
  三是从招警方法看,实现从“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公安机关招警职位将划分为执法勤务、综合管理、警务技术三大职位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内容和测评方式手段。
  四是从政策重心来看,充分体现对特殊职位、特殊人才和艰苦边远地区的政策倾斜。
  此次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后,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警考试将会有一些新的变化。
  一、每年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按一定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结合实际确定入警比例,并据此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考试内容上,增加了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符合不同职位要求的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内容等,同时,针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将视情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三、开展面试等工作。对笔试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相关工作。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的合格标准按公安机关统一招警标准执行。
  据此,提示广大考生,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首次统一招警笔试有可能在2016年4月间举行。对于公安院校毕业生来说,统一招考,大家在同一平台进行竞争,压力徒增,形势较为严峻,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要提前准备,全力冲刺,充分利用寒暑假期时间继续加强对公共科目主要是行测、申论以及专业科目,可参考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网通用教材、公安专业知识、公安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内容的复习。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祝愿各位有志者事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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