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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省国画院招聘专业创作人员公告

2016-01-11 09:43:44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江苏省国画院招聘专业创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15日9:00-1月21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江苏省国画院招聘专业创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江苏省国画院招聘专业创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加强队伍建设,江苏省国画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创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要求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独立完成作品获得全国美展提名奖及以上或获得中国百家金陵画展金奖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年龄放宽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15日9:00-1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15日9:00-1月2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核。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者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告。
  3、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并领取准考证。
  4、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
  专业技能考试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专业技能考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均作为放弃专业技能考试处理。通过网络报名并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江苏省国画院大会议室(虎踞路175-1号)进行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月23日9:00-2016年1月25日16:00。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交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②身份证原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专业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⑤提供能够反映本人独立创作及研究成果的画册、作品图片不少于5幅、专业论文、专着等材料(均不退)。
  1、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为现场创作和作品展示。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在专业技能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的1∶3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在江苏省国画院网站(http://jstcpi.com)上公布,其余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省国画院制定的办法执行,具体办法和要求在面试前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面试的,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如下公式折算合成: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录取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政审。根据体检和考核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文化厅网站、江苏省国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国画院人才资源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312437,025-83713015
  联系人:王涛、博闻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文化厅人事处、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7798879
  联系人:刘朝晖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文化厅接受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25-87798839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江苏省国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省国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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