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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5-04-08 11:16:17 字号: | | 【 打印 】
   摘要:2015年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5人,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4月23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可参考2015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复习备考。
  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管理工作。
  (二)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30日至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五)镇江市市区户籍。
  (六)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报名表,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象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宗泽路39号二楼。
  联系电话:0511-89880869 (政策咨询)
  三、政策待遇
  被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镇京发[2013]4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的相关标准执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考试形式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试卷委托专业人员统一命题。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百分制,采取闭卷形式。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方法计算。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考察(政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考察(政审)工作参照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和考察(政审)工作由象山街道统一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出现缺额时,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在京口区人社局网站(http://镇江市京口区人社局.政务.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1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办事处
  附件1: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京口区象山街道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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