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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南京市浦口区招聘教师187名公告

2014-12-25 11:35:37 字号: | | 【 打印 】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讯:2015年江苏南京市浦口区招聘教师187名。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至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详见下文。
南京市浦口区2015年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浦口区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要求,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5年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包括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拟公开招聘187名事业单位编制内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2015年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2015年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应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5年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4.报考职业教育专业的可以是2015年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但需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硕士)毕业、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获得省辖市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获得省辖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类竞赛(评优课、教学基本技能竞赛、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人员(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南京生源2013年、2014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南京生源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类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南京生源2013年、2014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职业教育专业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但需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符合上述1、2、3、4条件的,均须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教育专业的还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二、招聘学科(专业)及人数
  2015年浦口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表
  科学与技术教育、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的考生可报考科学学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有意应聘浦口区新教师者,必须到浦口区教育局现场报名(含已参加南京市四城区和其他区招聘新教师报名者)。报考者所报类别、学科需与其在其他区报考的类别学科一致。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至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浦口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行知路5号。可乘510、511线、D7线公交车至江浦客运站下,转乘601线至五里村站下。或乘地铁10号线至雨山路下,转乘601线至五里村站下,向南步行300米左右)。
  3.报名要求:
  ①报考普通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的考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报考职业教育专业的考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硕士或本科学历专业报考,需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
  ②考生必须如实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及后续各环节应聘资格。
  ③报名者须缴报考费90元(已在其他区报名的考生无需缴费)。
  4.提交报名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事先下载打印“附件一”纸质稿,按要求填写并张贴本人二寸免冠照片;“附件二”Excel表格需提供电子稿,文件名为:姓名+应聘学科;本人120×160像素的JPEG格式电子照片,文件名为:身份证号,一并用u盘拷交报名处)、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往届生需提供报名表(同上)、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教育专业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③符合第5条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教师证书、教学竞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
  ④师范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报到证)未注明师范类的,还需提供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⑤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需提前自备复印件,报名处无复印)。已在其它区报名的考生无需提供电子照片。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面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60%。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由浦口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指导下按照核准后的面试方案统一组织。
  1、笔试
  ①我区新教师招聘笔试与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4。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学科(专业)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计划公告。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1月31日上午,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③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15年1月19日至1月21日凭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或姓名)登录南京市招生办网站(网址:http://www.njzb.net)打印准考证(统一使用A4复印纸打印)。
  ④参加考试:考生凭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考试。
  ⑤领取成绩凭证:凡在我区报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11日登录浦口教育信息网查阅成绩。如需要纸质成绩凭证的,请于2015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招聘新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15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①各学科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教育局划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学科(专业)需求数的1:4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浦口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面试采取模拟课堂上课和基本功考核的形式。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学科基本功考核单独进行,其它学科基本功考核与模拟课堂上课同时进行。模拟课堂上课、基本功考核均为百分制。其中,模拟课堂上课占面试成绩的7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各项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③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④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于面试前在浦口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⑤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拟任岗位综合能力和水平等情况。
  3.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浦口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学科(专业)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相关学校(幼儿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签订试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招聘咨询
  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 025-58882172,025-58189192, 58182729
  五、招聘监督
  浦口区纪委:025-58887050
  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58883228
  本次招聘由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2015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请下载填写)
  附件2:2015年南京市浦口区新教师招聘报名汇总表(请交电子稿)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