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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淮安市洪泽县事业单位招录计划申报通知

2014-12-17 16:56:12 字号: | | 【 打印 】
中共洪泽县委组织部 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计划职位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镇、各部门:
  
为做好我县201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编制201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计划职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全县各有关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以及政策性、保密性较强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部门),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统一编报。
  二、编报原则
  1、编制内申报。在本单位事业编制范围内,仍有空缺编制2个及以上且工作急需的单位可申报招录计划。
  2、岗位内申报,按主体岗位申报。在编制内申报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中管理、专技人员缺岗情况进行申报。岗位设置由主管部门统一设置的,要按照统一设置的岗位申报,不得分开申报,不得超岗申报。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一般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一般申报管理岗位。不得申报本单位已没有空岗的岗位。
  3、从紧掌握、逐步补充。各镇、各事业单位应对本镇、本单位的编制数、缺编数以及拟招录职位计划进行调研,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要求,科学合理地编报招录计划。各镇、各事业单位招录计划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严禁满编、超编编报招录计划。
  4、职位条件设置从宽。(1)专业要求。2015年,本着扩大视野、广纳贤才的要求,从宽确定各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专业条件原则上按专业大类设置。(可参阅《2014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其他条件。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职位条件的设置,除法律、法规和章程有明确规定外,一般不得附加年龄、性别、相关单位(系统)工作经历、毕业院校类型、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限制条件,尤其不得设置与职位工作无关的条件。
  三、相关要求
  1、有招聘需求和招聘计划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盖章后于12月30日前将《2015年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2)按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和县人社局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管理科,并同时上报电子表格。
  2、请各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计划、职位审核通过后,不再进行调整。
  联系方式:
  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电话:87211370,电子邮箱:zzbzhb@126.com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管理科
  电话:87211609,电子信箱:jshzrsj@163.com
  附件:
  1、《2014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2015年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
  中共洪泽县委组织部   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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