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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2011年招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2013-09-05 08:01:41 字号: | | 【 打印 】

为全面规范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保障法律援助的顺利开展,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本市公开招聘1名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职位一览表:

序号 划数 性别 学历 专业 年龄要求 范围 1 1 男女不限 大专以上 法学类且有律师证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1976年8月1日至199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面向邵阳市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8月30日至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费300元/人。
2、报名者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户口簿;④律师证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⑤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初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区编办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核发准考证。
5、在招考过程中,如有考生被举报弄虚作假或违法违纪违规,经查证属实,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
1、总分100分。专业知识占60%,包括《民法通则》、《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共知识占40%,含法律文书写作。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以有法律援助工作经验的优先(由县级及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和依据)。
3、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达不到报考比例,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
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公共知识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优先。
具体考务工作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序递补,但不超过两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四)聘用和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满,按有关规定,视其表现决定续聘或解聘。聘用期内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其他事宜,可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司法局咨询,联系电话:5508332。
大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祥区司法局
201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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