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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州考试录用高学历公务员32名 4月17日报名

2013-07-10 16:31:14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湘西自治州考试录用高学历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以及《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暂行规定(试行)》,经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同意,湘西自治州面向全国公开考试录用高学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到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工作,招考工作结合湖南省法院、检察院招录工作人员考试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与职位


  全州共计划考试录用高学历公务员32名,具体职位和要求见附件。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热爱湘西,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毕业生),州内在编人员不列入招录范围;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4月15日后出生);


  (六)符合招录职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七)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试用期内被取消(含本人放弃)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招录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7日9时至23日12时。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步骤要求进行。


  3、报考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选择、理性报考。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分别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时间为4月17日9时至23日17时。资格初审合格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但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计划的报名考生,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5、网上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及时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7日9时至4月24日17时。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4月30日至5月2日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及时联系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改报其他职位或退费。


  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调剂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加相应考试程序应试,但进入考察程序时必须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原件(州外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7、重要提示。为防止不法机构窃取报考人员报考信息,本次网上报名时,不采集报考人员的电话号码等通讯信息。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和资格初审(4月17日至23日17时)、缴费(4月17日至24日17时)、职位计划调整(4月25日至26日)、笔试成绩公布(5月22日左右)、面试资格复审公告(5月22日至28日左右)等时间节点的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机关联系。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工作与湖南省法院、检察院招录工作人员考试同步,于2013年5月4日在长沙进行。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二科。


  (3)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结果,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科目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职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录用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3、面试。面试工作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在资格复审后进行。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所出现的空缺,在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1∶3比例,又没有递补人选的,该职位面试对象按实际人数确定,但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三)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录用计划数,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从该招录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对象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州、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原则上不进行递补。


  (五)录用审批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五、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录的高学历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管理,同时享受《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优惠政策。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考工作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731—82689102


  省委组织部领导考试与测评中心 0731—82218504


  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0743-8561837


  附件:湘西高学历公务员招录职位计划表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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