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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201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3-07-07 08:39:42 字号: | | 【 打印 】

  怀化市201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湖南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按照《湖南省201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公告》要求,现将我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只有一门笔试成绩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表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5月21日至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我市市直单位各职位的,在怀化人才大厦一楼大厅(香洲广场旁)集中复审;报考我市所属县(市、区)直单位及乡镇机关各职位的,到招录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复审。县(市、区)资格复审地点、联系电话见附表2。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要注明其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属公务员身份的考生还需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其单位证明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考职位规定需要的学位证、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会计证、执业医师证、警犬训导证、退伍证、民族相关证明、村干证明材料(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


  4、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按照省里要求,提供本人户口簿或父母户口簿及本人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四项目人员”专项职位的考生:参加省里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分别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五、其他规定


  1、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复审考生资格复审所需各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但是有身高等要求的特警职位的考生,不能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下载《怀化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登记表》(附表3)一份,填写好,资格复审时提交。


  3、资格复审合格的,复审机关在考生准考证上签署“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考生进入面试时,需出具此准考证原件。


  4、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5、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6、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资格复审机关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请考生及时关注怀化人事考试网《2013年怀化市公务员招录服务专题》栏目。


  特别提示: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资格复审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再保留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机关不另行发布通知。


  5月27日,将公告通知递补人员进入复审。


  特此公告。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表:


  1、 怀化市201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 县(市、区)资格复审地点、联系电话


  3、 怀化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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