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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衡阳蒸湘区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1-04-23 15:10:36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湖南衡阳蒸湘区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选调2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0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蒸湘区纪委监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楼721室),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等。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湖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蒸湘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蒸湘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蒸湘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蒸湘区委同意,蒸湘区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实施
 
  为加强本次选调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调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成立蒸湘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调工作的总体部署、协调指导和选调结果的审定。
 
  三、选调计划与职位
 
  蒸湘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监督检查岗。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在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四、选调条件
 
  (一)衡阳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乡科级副职以下在编在岗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的文史哲大类、经济和管理学大类、法学大类、工学大类中的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类,报考人员的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未满的;
 
  5.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7. 与蒸湘区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在职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8.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衡阳智慧党建(https://www.hyzhdj.gov.cn/)、掌上衡阳客户端、清风衡阳网站(http://www.hyff.gov.cn/)、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5日。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蒸湘区纪委监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楼721室)。报考咨询电话15616349378,联系人:王玲。
 
  3. 报名所需资料
 
  (1)《蒸湘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双面打印),并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填写推荐意见及资格审查初审意见后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4. 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初审,单位党委(党组)在报名表初审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蒸湘区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审,确定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选调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选调计划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低于1:3,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1)笔试科目。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等。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制卷、阅卷、统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将于考试前两天发放。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综合素养、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若考生自行放弃参加面试,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
 
  (3)面试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面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将于考试前两天发放。
 
  (4)面试成绩:考生在面试结束时,由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第四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外,还需进行毛发毒品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组织考察时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若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调入
 
  蒸湘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经审查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和无不良反映的,办理调入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推荐人选质量关。报考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为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对象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严防讲关系、讲感情、讲照顾,确保选人用人公信力。
 
  (二)依规依纪依法,严把招考选调程序关。确保全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肃选调工作纪律,发挥政治机关的表率作用。蒸湘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蒸湘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对选调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提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蒸湘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4-8827080(区纪委监委干部室)。受理举报电话:0734-8887686(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电话),0734-8827237(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
 
  附件:《蒸湘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蒸湘区纪委
 
  蒸湘区监委
 
  2021年4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hyzhdj.gov.cn/gateway/1080869988/11222230.html?nav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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