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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公告

2020-05-06 08:43:44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湖南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8:00至5月18日17:30(网络报名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法院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经报请上级有关机关同意,现面向全国选调6名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共选调工作人员6名,其中法官助理5名,综合文秘1名。
 
  二、选调范围
 
  法官助理面向全国政法机关正科级及以下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综合文秘面向全国各级机关正科级及以下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形;
 
  2、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官助理需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法官助理需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综合文秘需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专业要求见遴选职位表);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5、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自愿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5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取得公务员身份或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20年4月30日—5月10日,将选调条件和名额、报名方式、时间等内容,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永定大道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616室,咨询电话0744-8283823。
 
  (2)网络报名。将报名所需相关证件、资料扫描发至电子邮箱:zou1860@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公开选调+姓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8:00至5月18日17:30(网络报名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
 
  (2)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盖章),法官助理职位需提供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A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照片。
 
  3.资格审查
 
  2020年5月19日至5月21日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经电话通知于开考前到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开考比例:综合文秘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如报考人数未达到1:5,经向上级请示之后可降低至1:3);法官助理最低开考比例为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
 
  2、考试内容: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其中法官助理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业务知识,综合文秘人员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5月31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务相关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将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及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排名: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实施,由其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能递补一次。
 
  (五)公示、转任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报编制、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被选调的人员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行解除、原员额法官身份及等级不予保留。
 
  2、咨询电话:0744—8283823
 
  监督电话: 0744—8283800
 
  附件:
 
  1.遴选职位表
 
  2.《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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