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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隆回县纪委隆回县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9-07-10 09:57:14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湖南隆回县纪委隆回县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写作能力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结合湖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隆回县纪委隆回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中共隆回县纪委隆回县监委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要求
 
  中共隆回县纪委隆回县监委系统工作人员6名,具体要求见《2019年中共隆回县纪委隆回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湖南省各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2.在公务员或参公岗位上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截至2019年7月1日);
 
  3.副科级以下职务工作人员(科员级);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与隆回县纪委监委以及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填写《隆回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携有关资料到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其中隆回县以外的报考人员还需经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
 
  2.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委编办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刻取消选调资格。
 
  3.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县纪委、县委编办参与。
 
  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写作能力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考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程序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27日。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5.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以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委编办等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面试、体检、考察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6.公示与转任:考察情况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在隆回新闻网、隆回廉政网、隆回党建网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不存在影响选调结果情形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选,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办理转任相关手续。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咨询电话:0739-8187701。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盖组织部门公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
 
  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附件:
 
  1. 《2019年隆回县纪委隆回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2.隆回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隆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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