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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招聘辅警100人公告

2017-04-11 16:44:02 字号: | | 【 打印 】
   2017湖南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招聘辅警10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8:00至2017年4月19日17:30,报名地点:雨湖公安分局办公楼 1楼(湘潭市雨湖区熙春路19号,市内乘19路、105路、118路公交车雨湖公安分局站下车)。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7湖南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招聘辅警100人公告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区社区警务的基础,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7年4月公开招聘100名辅警,现将招聘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此次招聘人数共计100名(其中男85名,女15名)具体为社区警务、 综合文秘、巡防等岗位。
  3、工资待遇: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人均700元/月(按绩效考核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由雨湖区财政予以保障。
  4、劳务方式: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5、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每年每人1500元的标准配备制式服装,每两年负责安排一次体检。
  6、每年按绩效情况发放一个月基本工资年终奖。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身高、文化程度等。
  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至1995年2月1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左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法律基本知识,会电脑打字等基本操作,雨湖区带安置卡的退役军人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2、热爱公安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祖国。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3)曾经被行政事业单位聘用或曾经聘任雨湖分局社区辅警但因违纪或表现不良而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因违法犯罪曾经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被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8)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4、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雨湖区各乡镇街道聘请在同一派出所连续工作1年以上表现优秀的专职巡逻队员优先录用;
  5、雨湖区社区区划调整后富余的社区工作人员优先录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8:00至2017年4月19日17:30。
  2、报名地点:雨湖公安分局办公楼 1楼(湘潭市雨湖区熙春路19号,市内乘19路、105路、118路公交车雨湖公安分局站下车)。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会驾驶机动车辆的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雨湖区各乡镇街道聘请在同一派出所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专职巡逻队员在报名处领取工作证明表格,在所在派出所和乡、镇、街道盖章后交报名处;雨湖区区划调整后富余的社区工作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所属乡、镇、街道的工作证明。
  4、雨湖区带安置卡的退役军人自愿报名的由雨湖区民政局统一组织报名,并将报名登记表交雨湖公安分局报名点。
  5、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四、体能、计算机测试
  1、体能测试
  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和女子800米跑,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测试(体能测试按年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适当放宽,体能测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考试)。
  2、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
  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合格后,进行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以上机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打字、文档编缉、图表制作、WINDOWS操作、网络题、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
  五、综合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工作态度等,满分100分。面试命题委托省、市专门考试机构或专家命题,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程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
  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录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结合招聘实际需要执行。
  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
  八、公示与聘用
  确定的拟聘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由雨湖公安分局进行集中培训后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九、咨询电话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政工室:0731-58616903
  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朱小丽经理:15907320046
  湘潭市湘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凌利经理:15173215285
  何娇:15973218881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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