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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公告解读

2016-09-01 09:14:37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湖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告于8月30日正式发布。本次招录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5日9:00至9月9日12:00,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5日9:00至9月9日17:00,笔试时间为9月24日—9月25日。与2015年相比,本次考试最大的变化是招录人数有所增加,笔试时间延后5天。还有哪些新的变化值得考生关注,湖南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对本次招录公告进行深入解读。
  一、招录流程时间有变化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招录流程与去年基本保持一致。但时间方面有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告发布时间比去年提前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而2015年发布的时间为2015年9月2日。相比而言,本次公告发布的时间比去年提前3天。
  第二,报名时间间隔不变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依然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2016年9月5日9:00至9月9日12:00。通过对比分析,不难发现,本次招录培养考试报名时间为5天,比去年多一天。但考生仍要抓紧时间选择自身合适的岗位报考,以免错失报名最佳时机。
  第三,笔试时间推后5天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9月25日,而2015年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9日——9月20日。二者进行对比,本次招录培养考试笔试时间推后5天。从公告发布到笔试当天,时常不超过25天。因此,考生要提前做好备考工作,制定备考方案,这样才能循序渐进,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备考效率的最大化。
  具体笔试时间如下表: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有调整
  本次招录考试在招录对象及条件方面有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大。考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满足报考要求。
  (一)招录对象
  本次招录考试的招录对象与2015年相比,要求基本相同。
  
  (二)招录条件
  本次招录考试在具体招录条件方面,调整并不大。考生要注意年龄、学历等方面的要求。2016年需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年龄:应届毕业生要求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5日以后出生),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9月5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27周岁,即1988年9月5日以后出生)。
  (2)学历: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限退役士兵)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招录人数有微调
  (一)招录总人数增加
  今年湖南省计划招录培养173人,与2015年招录培养156人相比,招录总人数增加了17名。以下为2014-2016年招录培养人数变化图。
  
  (二)各培养层次招录人数变化明显
  本次各培养层次招录人数有差异,2015年本科招生多,今年本科招生很少,专科招生较多。2015年具体如下图:
  
  本次各系统招录培养人数有差异,与2015年相比,变化也较大。具体如下图:
  
  四、笔试大纲、面试形式变化不大
  (一)笔试大纲分析
  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教育考试)。公务员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教育考试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以参照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进行。
  (二)面试情况分析
  1.面试时间、地点与方式:
  面试时间为11月,面试地点在长沙。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照集中面试形式,统一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2.考生在面试备考过程中,要加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培养院校增加
  本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院校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西南民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3所。
  2015年培养院校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仅此一个。
  相比而言,招生培养院校数量有所增加,增加了两所院校,但仍然是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培养人数最多。考生要注意其中的变化。
  六、报考政法干警的优势
  参加本次招录考试的考生被录取后,在校期间免收学费,还可以获得生活补助费。这就意味着,顺利通过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既可以在学历方面得到提升,也可以在顺利毕业后,成为一名公务员。
  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到定向单位所在省直政法主管部门,再由省直政法主管部门退交省财政部门。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者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上述费用及违约金均退还到定向单位所在省直政法主管部门,再由省直政法主管部门退交省财政部门。
  定向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服务期为5年,本科层次的服务期为7年,专科层次的服务期为9年。服务期为满后方可流动。
  温馨提示:
  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于9月19日9:00至9月23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实际报考人数达不到5︰1的职位,核减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总之,每一次考试都是一次机遇,每一次考试都需要认真去准备、付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湖南公务员考试网专家祝您早日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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