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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民政厅面向基层遴选13人公告

2015-09-06 15:37:55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湖南省民政厅面向基层遴选13人湖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9月21日。报名地点:省民政厅人事处(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笔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笔试包括基础知识和写作,根据第一轮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进入第二轮笔试,第二轮笔试为实地调研并撰写相关材料,满分均为100分。
2015年湖南省民政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13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湘公局函〔2012〕5号)等文件规定,为优化省民政厅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省民政厅党组研究,并报省公务员局同意,2015年省民政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一批优秀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遴选在省公务员局的指导下,由省民政厅具体负责实施。
  二、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省民政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文字综合岗位公务员8名,参公管理工作人员5名。
  四、遴选对象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为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职务层次为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报考参公管理岗位的可为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身份;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在市州、县市区党政办或政研室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的,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过理论文章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考虑到要参加应急救灾等工作,机关公务员岗位适合男性;
  9、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9月21日。
  报名地点:省民政厅人事处(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
  报名程序:考生通过登录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下载《湖南省民政厅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湖南省民政厅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到民政厅人事处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查
  厅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3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民政网公布。请自行关注湖南民政网发布的关于发放《准考证》的通知,并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职位计划调整
  本次遴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
  六、笔试
  笔试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笔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笔试包括基础知识和写作,根据第一轮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进入第二轮笔试,第二轮笔试为实地调研并撰写相关材料,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结束一周后可在湖南人力资源网和湖南民政网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省民政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七、面试
  (一)面试开考比例
  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面试试题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
  面试由省民政厅负责组织实施,省公务员局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成绩计算
  第一轮笔试分数35%+第二轮笔试分数35%+面试分数30%=总分数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1。
  体检由省民政厅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省民政厅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十、公示与转任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湖南省民政厅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省民政厅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转任、调动等相关手续。
  附件:湖南省民政厅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考务咨询电话:0731-84502019、84502094、84502086。
  监督举报电话:0731-84502079

关键词:2015年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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