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湖北 > 公考资讯 > 正文

2012年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解读

2013-06-12 12:05:40 字号: | | 【 打印 】

【3月22日】201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与备考讲座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2012年湖北省公务员、选调生招录工作就此展开,硕文教育专家第一时间提供全面、详尽的公告深度解读,方便考生在及时了解2012年公告中新的变化及其意义。

一、报考条件调整

今年的招考公告中对报考基本条件的规定中,其学历要求只笼统表示为“具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去年的报考条件中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相比,不仅没有对最低学历作出要求,并且也没有规定考生必须具备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方便了应届毕业生的报考,客观上扩大了报考范围,增加了竞争压力,考生对此要做好心理准备。

二、职位查询网站增加

今年公告中列出的职位查询网站为湖北省2012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a.scs.gov.cn/hbgk、湖北组工网(http://www.hbzgw.gov.cn/)、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hb.hrss.gov.cn)、湖北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hb.hrss.gov.cn/gwyjweb)和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五个网站,相比去年公告只有三个网站查询职位有了较大增加,客观上分散了人流,避免出现考生集中时间查询信息导致网页难以打开的现象,方便考生查询,也是公务员考试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可喜变化之一。

三、报名程序严格审查

今年的公告中对报名程序中的网上资格初审相当严格,公告规定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则不得再次报考同一职位。退回补充资料的,可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2年3月24日8:00至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而按照去年的规定,报考人员可退订原先报考的职位,改报其他职位。由此可见,今年的报名程序网上资格初审比去年严格得多,今年考生一旦通过审查则不得退订而改报其他职位,广大考生要仔细研究,认真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相关职位,不要出现通过审查后再改报的情况,因为这样就会直接丧失考试资格,切记切记!

四、特殊人员报名规定

今年公告规定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2012届毕业生网上报考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职位并缴费确认后,应立即主动向学校报告本人公务员报名情况。没有与去年一样对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情况作出特别规定,警察专业考生要对此加以重视,避免忘记向学校报告本人报名情况。

五、报考涉密职位人员不再由省安全厅确认

今年公告规定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等涉密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缴费确认并发放准考证,不再由省安全厅确认并发放准考证。对于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主职干部的职位,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报名,统一缴费确认、统一下载准考证,并发给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此可见今年公告对一些特定职位的报名及确认工作做出了更加详尽的规定,方便了考生报考。

六、笔试特别规定

今年公告中关于笔试部分与去年相关规定有较大不同,今年特别规定了报考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主职干部职位的人员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本次考试还对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及退伍大学生士兵职位、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及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这些都是今年公告中的新规定,这些政策性倾斜措施有利于特定考生的报考,鼓励考生深入基层和艰苦地区,为当地人民作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