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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市曾都区招聘19人 7月6-20日报名

2013-09-22 14:58:01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随州市曾都区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区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201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4、被开除公职、军籍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6日—7月2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曾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随州市烈山大道86号)


  联系电话:0722—32215147069998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此表可登录中国曾都网下载或在曾都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表上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另交同底照3张)、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曾都区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


  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精神,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考试加分申请表》(见附表3),并提供原招录时所签订协议(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由“三支一扶”办统一审核确认资格后,落实加分政策。加分申请材料应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否则视同放弃加分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公告》全文及相关政策解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国曾都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或通过电话查询(网址为:www.zengdou.gov.cn)。


  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8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并通知考生调整报考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三)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网上笔试公告或电话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曾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及分数折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原则上只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是否加试专业知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参加专业知识测试的岗位和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采用150分制计算。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一周内登录中国曾都网查询。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36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84号)等文件规定,2009年及以前选派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经审核确认资格后,笔试成绩总分增加5分,合并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后,在中国曾都网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


  (三)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在中国曾都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对考察人选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审批


  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作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曾都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聘用部门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总成绩、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以及监督举报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填报《曾都区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在聘用审批前,因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经查实不予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再组织体检和考察。


  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本次招聘人员,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和岗位管理。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6日

 


  附表1:2012年曾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表2:曾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曾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附表3: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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