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湖北 > 公考资讯 > 正文

湖北省法院系统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公告

2013-08-19 00:07:26 字号: | | 【 打印 】

湖北省法院系统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及《湖北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报考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法院系统招考招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见附表一)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折算的综合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孙远等60人入围体检(名单见 附表二)。


  (二)体检具体事项


  1、持 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 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一张于12月17日上午7:30到省法院大楼(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9号)东侧立案信访接待大厅门口集合,并于上午8:00实行封闭管理。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体检前3天,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保持充足睡眠,避免焦虑及恐惧。


  3、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B超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佩带项链、耳环以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统靴。


  5、登记时,请注明自己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医院及时联系,体检时请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请不要随意放弃任何一项检查,以免造成漏诊。


  6、医院收取体检费400元由考生负担。并请考生体检时携带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以备填表时使用。


  7、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在体检结束后二日内,请暂时不要离开武汉,保持通信畅通。二日后如未接到复检电话通知,方可离开。


  9、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职位空缺的,在该职位入围面试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咨询电话:027-87220423;87220328


  附件: 1、湖北省法院系统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成绩折算表


  2、湖北省法院系统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O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