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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院及派出院2013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3-07-28 00:16:40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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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及派出院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排,现将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襄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襄 阳铁路运输检察院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定于2013年5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56号,可乘坐903、529、556、811、723、590、738、804路车在尤李东村站下车)6 楼615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的2013年高校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资格证书、相关从业经验证明、个人能力和业绩材料等。


  四、其他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联系电话:027-67888639


  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及派出院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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