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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1湖北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3-06-18 00:31:22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在本月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关报考信息,在此考生可参考201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资讯专题,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w.org/hubei)对2007—2011湖北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进行了汇总,考生可对历年合格分数线进行更加直观的对比,正确选择报考职位。
  本次招考考生可结合201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进行复习,望考生可取得理想的成绩!

年份 

类别 

分数

2011年

总分,按100分折合计算。其中,非公安类按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各占50%计算;公安类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公安基础知识分别按40%、40%、20%计算

省级机关

总分不低于45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5分

市、州级机关

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0分

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单位、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不含省监狱局和省劳教局机关)

总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35分

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系统按招录机关

实际机构层级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010年

省级机关

总分不低于5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50分

市、州级机关

总分不低于45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5分

神农架林区、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全省公安机关、市(州)及以下森林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县级及以下机关

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0分

武汉特警特殊技能职位

总分不低于33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35分

 

2009年

省级机关

总分:50分;行政职业能力:45分

市州级机关

总分:45分;行政职业能力:40分

县乡机关、全省基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县级及以下机关

总分:45分;行政职业能力:35分

 

2008年

非公安类

总分100分,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各占50%

公安类

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公安基础知识分别按40%、40%、20%计算,行政职业能力:50分(按单科100分计算)。

 

2007年

省级行政机关

总分为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市(州)级以下行政机关

总分为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湖北省工商系统、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湖北省国家安全机关等垂直系统市(州)级以下行政机关

合格线按所在地分数线划定

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

门笔试成绩折算后的总分为50分

省级公安机关

三门笔试成绩折算后的总分为55分

市(州)级以下公安机关

三门笔试成绩折算后的总分为50分

  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广大考生报考职位时还需谨慎,理智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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