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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报考年龄

2013-06-17 06:30:43 字号: | | 【 打印 】
  湖北省2012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避免考生对于文件部分规定不能完全理解而影响报考,为此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w.org/hubei/)专家特进行解读,以释疑惑。为方便考生查看相关信息,可以将本站添加收藏。在此提醒考生本次考试无指定教材,可参考201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一)报考普通职位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76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招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后出生,下同)。
  (二)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省公安厅机关、省森林公安局机关职位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6年6月30日后出生,下同)。省公安厅高警总队基层大队,市(州)及以下、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下同),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公安特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报考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的,省监狱管理局(省沙洋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戒毒)管理局机关职位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其他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职位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五)报考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主职干部职位的,要求40周岁以下。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连续任职6年以上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66年6月30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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