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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荆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7-26 13:39:54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湖北荆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4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9:00~8月14日17:00。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需要复习的考生可结合2019年湖北事业单位课程备考。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荆州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结合荆州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驻荆城区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专项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荆州区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见附件1) 。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均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jz12333.com)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9:00~8月14日17:00(本次考试采用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尽量提前报名并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8月14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见岗位一览表)。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区域、岗位代码必须填报,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最终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五、缴费及准考证下载
 
  (一)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8月21日9:00~8月25日17:00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笔试缴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科50元,共100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完成后到市人事考试院(太岳东路8号)办理退费手续。
 
  (二)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3日9:00~9月7日18:00期间,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打印中遇到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6--8278477。
 
  六、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2019年9月中旬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根据鄂人函〔2009〕133号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享受规定的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须下载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由考生服务地相关部门签章后,报荆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核。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相关手续必须在笔试前办理完成。“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鼓励由省委组织部统一招聘、在荆州市服务期满的在岗且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参加招聘考试,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
 
  本年度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其中驻荆城区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专项招聘笔试成绩占40%,军人综合成绩评定占20%、面试成绩占40%)。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其中驻荆城区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按笔试成绩、军人综合成绩折合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考生可通过荆州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若无人替补,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八、面试
 
  面试方式主要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可采用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陆荆州区政府门户网查询。
 
  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并在荆州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替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九、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进入体检。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替补。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替补。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十、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区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荆州区政府门户网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报区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二)岗前培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拟聘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培训后上岗。
 
  (三)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核定,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区政府门户网公告,由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716-8497050(区教育局)
 
  0716-8439291(区人社局)
 
  附件:
 
  1、《荆州区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
 
  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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