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湖北 > 招考公告 > 公务员 > 正文

2018年咸宁市公安司法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

2018-07-12 15:48:49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咸宁市公安司法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已公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咸宁市公安司法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咸宁市2018年度公安机关及司法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并已参加面试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
  体能测评于2018年7月11日上午进行。
  三、体能测评的集合地点
  请报考咸宁市公安机关14230202007010001—14230202007010004、14230202007011001—14230202007011005职位的考生当天上午7:00前到达咸宁市公安局新大楼(华信酒店旁)一楼集合。
  请报考咸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14230202007001005—14230202007001007职位的考生当天上午7:00前到达咸宁市司法局大楼(潜山路3号)一楼集合。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7:15还未到达集合地点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向咸宁市公安局、司法局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
  咸宁市公安局政治部:0715-8172056;
  咸宁市司法局政治部:0715-8273399。
  附件: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doc
  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咸宁市公务员局 咸宁市公安局 咸宁市司法局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