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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黄冈市中心医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一批)

2017-11-24 09:47:03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黄冈市中心医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一批)已公布,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根据各高校招聘会的时间确定。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18年7月31日截止。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黄冈市中心医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一批)
  为引进、储备人才,满足黄冈市中心医院用人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黄冈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黄冈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黄冈市中心医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批)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共70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形式、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管下,由黄冈市卫生计生委和黄冈市中心医院组织进行,以黄冈市中心医院为主,整个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卫生计生委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hg12333.com/)、黄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hgpop.gov.cn/)、黄冈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hgyy.org.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黄冈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hgyy.org.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下载填写《黄冈市中心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在高校招聘会现场报名,也可将填写完整的《黄冈市中心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976065863@qq.com。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根据各高校招聘会的时间确定。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18年7月31日截止。
  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为:
  2017年11月23日,湖北医药学院;
  2017年12月5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2017年12月6日,武汉大学医学院。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供《黄冈市中心医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院系推荐书;应届住培生需提供住培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医师笔试成绩合格单)、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会人员)以及单位同意报考(社会人员)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网上报名的报电子相片。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31日。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分类参考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学位办〔2011〕25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中心医院和市卫计委共同负责,以市中心医院为主。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鉴于现场招聘次数较多,采取分场招聘、现场签约的办法,每场招聘原则上按实际报考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择优确定签约人员,直至招满为止;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的岗位或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均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会现场报名的,现场组织考试。网上和其他方式报名的,参加集中统一考试。
  1、招聘会现场考试。
  (1)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主。
  招聘会现场面试时间、地点如下:
  2017年11月23日,湖北医药学院;
  2017年12月5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2017年12月6日,武汉大学医学院。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行业核心制度法规等。
  招聘会现场笔试时间:面试当天下午2:00—4: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人员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
  2、集中统一考试。
  网上报名人员在集中统一考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院系推荐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黄冈市中心医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主动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集中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同上,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7月下旬左右(另行公告)。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因报名人数不足或者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而无法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研究、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可适当放宽比例或者差额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卫计委和市中心医院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管理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医院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中心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招聘工作完成后,由市中心医院将备案审批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及体检结果、出现的递补情况说明、实际聘用人数说明、公示等材料,送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审批。经市人社局备案审批后,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625113(黄冈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713-8392179(市卫计委政工科)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原标题:黄冈市中心医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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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黄冈市中心医院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第一批).xls
  2018黄冈市中心医院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黄冈市中心医院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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