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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公安厅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2017-08-01 09:30:5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湖北省公安厅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湖北省公安厅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湖北省公安厅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于2017年8月2日在武汉集中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在省公安厅西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大门口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1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省公安厅2001136001004、2001136001005、2001136001006职位、江汉油田公安局2001136001008职位和机场公安局2001136001009、2001136001010职位等6个职位的视力检测标准为: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其他职位的视力检测标准为: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8)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10)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弃权出现职位空额的,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省公安厅政治部咨询电话:027-67122116。
  附: 湖北省公安厅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湖北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