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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7-07-10 13:45:29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公务员面试公告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对省法院及直属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共46人,详细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上午面试考生须7:30前,下午面试考生12:30前,到达省法院机关审判大楼三楼中区301会议室抽签(考生凭身份证从大门入场)。上午面试的职位有:沙洋人民法院财务会计岗、文字综合岗、司法行政岗、信息化管理岗;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文秘岗、司法警察岗;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司法警察岗。下午面试的职位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文字综合岗、财务会计岗、信息化管理岗;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财务会计岗。
  2.面试地点:省法院机关审判大楼(武昌区公正路8号)。
  3.其他事项:
  乘车线路:乘343、566、795、817等路公交车到公正路紫沙路站下车;或者乘地铁2号线在螃蟹岬地铁站C出口,向东步行300米。
  联系人:王学伟;联系电话:027-87220604
  三、有关要求
  1.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考生面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核对身份。
  4.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如制服、制式领带)参加面试,面试时除了可以报告自己的抽签号外,不得透露任何本人及近亲属单位、姓名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 面试人员名单.xls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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